最高30万!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5年度“盒聚变”塑料餐盒及现制饮品杯规模化回收行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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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青山公益专项基金自2023年起资助开展“盒聚变”塑料餐盒城市级规模回收行动,通过推进一次性餐饮包装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联动收运机构及下游塑料再生产业链条,提升居民分类回收参与率,建设透明可溯的上下游链条,打造规模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塑料餐盒回收模式。

近年来,随着新茶饮、咖啡等现制饮品品类快速发展,一次性饮品包装产生的环境问题受到广泛关注。2025年度,综合考虑多种一次性餐饮包装废弃物的可回收性,“盒聚变”规模化回收项目鼓励回收机构在持续推进塑料餐盒回收的基础上,探索适配现制饮品杯(塑料、纸质)回收模式,并面向公众开展塑料餐盒和现制饮品杯分类回收宣导实践。执行单位需依据在地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政策,结合自身资质、设施、能力等情况,制定并执行项目内容,并在项目启动一年后完成项目验收。本次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


二、拟征集区域

全国


三、申报机构要求

1. 须为成立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项目实施的违法记录;

2. 申报机构的团队具有回收项目执行能力和经验;

3. 具备项目所在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其它回收相关资质;

4. 申报机构于项目所在地拥有成熟的回收体系,包括多种形式的前端回收点位、收运体系、和分拣打包中心用于塑料餐盒、现制饮品杯和其它外卖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运输、分拣和打包;

5.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6. 为了任务产出清晰、不交叠,在往期“盒聚变”项目执行周期内的回收机构暂不得申报。


四、执行任务内容

1. 开展塑料餐盒和现制饮品杯的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回收:依托执行单位现有回收业务及体系,开展塑料餐盒(以聚丙烯PP塑料为主)和现制饮品杯(包括塑料、纸质)的规模化回收和运输,形成常态化、经济可行、以及规范化的回收模式,并做好可回收物的台账记录(需留存项目执行期内本机构售出可回收物的资金流、物质流等证明材料,作为项目验收材料之一;项目执行期内,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可能不定期委派第三方专业核查机构核查实际回收情况)。项目执行期内(签署协议后的一年中),塑料餐盒和现制饮品杯年回收量不低于200吨,其中,现制饮品杯的年回收量不低于50吨。请注意,纸质饮品杯中,仅现制饮品杯可计入回收量,非现制饮品杯不计入回收量。

2. 组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宣传教育:结合在地城市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标准外卖垃圾分类回收教育指南,编制符合属地情况的培训课件,开展不少于12场的公众线下回收餐盒、现制饮品杯教育活动(其中,不少于6场回收现制饮品杯的专题活动),活动覆盖总人次不低于1000人,进一步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为了促进现制饮品杯的社会化回收,执行单位应适当增加在现制饮品杯回收方面的宣传倡导投入。

3. 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及案例:项目期内,各执行单位需根据项目进行追踪和记录,并就塑料餐盒和现制饮品杯回收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回收情况,按照基金会指定方式开展定期汇报;项目结束前,需形成餐盒和现制饮品杯规模化回收项目案例报告。

4. 餐盒和现制饮品杯回收情况的持续性追踪:为鼓励持续回收,项目完成后一年内,各执行单位需按照基金会指定方式对塑料餐盒和现制饮品杯回收情况进行持续追踪、记录和报告。

此外,“盒聚变”计划鼓励执行单位鼓励与当地政府展开合作,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创新回收模式,在上述项目内容要求之外,鼓励探索创新,提升公众垃圾分类意识,探索塑料污染治理模式,助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


五、经费支持

1. 每家执行单位申请预算不得超过30万(如总预算超过30万则视为无效申报)。

2. 本次经费支持采取梯度支持机制,对于回收量较高,能覆盖所在城市更多区域、更多宣传人次,或开展形式更丰富的宣传活动的单位,可申请更高额度的经费支持。具体标准可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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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量需同时满足最低回收总量和现制饮品杯最低回收量要求,回收总量可仅由现制饮品杯贡献;如回收纸质饮品杯,执行单位需证明为现制饮品杯,请注意,非现制饮品杯不计入回收量。

3. 最终支持金额将根据机构申报的回收量、宣导活动项目目标以及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能力和经验等)综合评判后确定;申请第二档(20-30万元)的执行单位,其最终支持金额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可能进行降层级(即调整至10-20万元一档)支持;若申请且入选第二档(20-30万)的执行单位不足9个,则剩余名额可视情况调剂给第一档(10-20万),但支持名额累计不超过15个。4. 经费预算应包含本公告第四部分“任务执行内容”中的全部经费,包括物资采购、宣传推广费用、人力成本、税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六、征集材料要求

1. 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项目申报书(含方案及项目预算,需申报机构盖章,模板请见附件);

3. 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

4. 本机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权证明、授权运营证明等有效证明、现场运营照片等);

5 本机构过往开展回收活动、宣导活动或其他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执行单位盖章),以说明本机构制定目标的可达成性。


七、征集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8月6日


八、提交方式

申报资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2025年度盒聚变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67173592

邮箱:liukaixi@cep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九、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在基金会官网、公众号、采招网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公众号、采招网上公示。


2025年度“盒聚变”餐盒及饮品杯规模化回收项目申报书20250709-发布版.docx


(来源: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更新日期:2025-07-18 | 返回